社区干部管理制度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;认真贯彻落实党在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街道党委、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第二条 强化管理,切实增强宗旨意识,规范干部工作程序,转变干部工作作风,树立为民、务实、清廉的干部形象,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。
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干部管理体系,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各社区工作的指导,街道负责社区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。
第二章 工作制度
第四条 社区干部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、为民服务意识,必须和上级组织保持一致,确保政令畅通、令行禁止。
第五条 社区干部要注重班子团结,坚持民主集中制,增强班子战斗力、凝聚力。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,对工作认真负责,不得以任何理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。因工作责任心不强、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,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。
第六条 社区要随时处理并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各种矛盾纠纷,做到随到随办,立即解决,不推诿批皮,不上交盾,不得造成越级上访。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,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并及时化解矛盾:对消极意慢,处置不力,造成恶劣影响的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第七条 社区干部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,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,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。考评结果分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,作为社区工作者续聘解聘、薪酬待遇、奖励惩戒和调整岗位的依据。具体考核办法由xx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实施。
第三章 监督管理制度
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、分享本文
本文标题:社区干部管理制度(试行)
链接地址:http://www.yisougongwen.com//index/article/detail/detail_id/9124.html
版权声明
作者原创,不允许二次传播,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,追究法律责任。
微信订阅号
联系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