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对州(市)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x教督委〔202x〕x号)要求,我州就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2021年省委省政府部署重点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,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。
一、自评情况
(一)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
1.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。
将教育事业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,州委书记、州长分别联系西昌学院、西昌民族幼专,坚持上党课和形势政策宣讲,多次调研教育扶贫工作。全州学校党组织覆盖率达100%。自评得9分
2.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。
2020年,凉山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37.79亿元,增长3.71%;在校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1082元,下降0.056%。学生资助等民生项目资金按时、足额落实到位,资金使用管理规范。自评得11.5分.
3.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。
印发《凉山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》;推进职业教育改革,全州普职比达1:1;筹建凉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,推进佛凉职教园区建设项目;全州投入5924万元职教经费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;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,查处并停止喜德县原“光辉学校”违规办学行为;出台《凉山州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》,做好脱贫攻坚“后半篇”文章;全力推进信息技术建设,全州已接入互联网1534所,接入率达到100%;推进体教融合工作,全州开办了6所“体教结合”学校;印发了《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方案》,建立健全督导机构。自评得19分。
4.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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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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