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
县人民政府、县监察委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直有关部门:
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,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方式。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,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决定,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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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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