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意见(镇乡)
2022-11-11 14:53:35 321

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意见(镇乡)

 

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,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组织化程度和法治化、科学化、精细化水平,根据《xx县xxxx年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意见》(x社治办发〔xxxx〕x号)精神和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县建设要求,紧扣乡村振兴主题,结合我镇实际,制定本指导意见。

一、主要目标任务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,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、政府治理为主导、居民需求为导向、改革创新为动力,努力把城乡社区治理成为和谐有序、绿色文明、创新包容、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。巩固我县“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”“省级和谐社区示范(达标)单位”成果。xxxx年,我县以乡村振兴局确定的乡村振兴示范点,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为重点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抓“三治融合”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新机制

着力完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“三治融合”社区治理工作机制,改变政府“单兵作战”模式,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内在合力。一是完善自治机制。全面推进“双选”维民权,“双议”集民智,“双评”顺民意,“双亮”聚民心的“四双四民”自治模式,保障村级党组织行使审议权、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行使表决权、居民委员会行使执行权、监委会行使监督权、居民和居民小组行使提案权、培育社会组织行使协同参与权。在社区院落和居民小区设置“心愿墙”,搭建“微平台”,收集“微民情”,广收“微心愿”,提供“微服务”,实施“微治理”,发挥居民参与共建共治的主体作用,让居民充分享受多样化、智能化、便捷式、综合性的服务。抓实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修订。xxxx年打造x个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示范村(社区)。各村(社区)于x月底前完成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修订,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治理滥办酒席、扫黑除恶、杜绝早婚早育、遏制低俗婚闹、抵制天价彩礼、提倡三日吉葬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等纳入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,同时,所修订的民约不允许有罚款等条约。x月申报创建x个以上xxxx年省级“村规民约示范村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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