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系统廉政建设经验材料:用好“四种形态”为从严管党治行提供坚强保障
“四种形态”既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之中,又贯穿于线索处置、审查调查、案件审理的全过程,真正体现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联动贯通。用好“四种形态”这一工作利器是推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题中之意。
一、用好“四种形态”,要扛稳扛起有关责任
党委要扛稳扛起主体责任。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明确规定:“党委(党组)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,掌握其思想、工作、作风、生活状况。”用好“四种形态”,要求各级党委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,从点滴抓起,从具体问题管起,及时发现问题、纠正偏差,形成管党治党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。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,用好干部考察考核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方式,将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。对待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,要运用轻处分、重处分、职务调整等多种方式处理,使每名党员都处在纪律约束之下。
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、分享本文
本文标题:金融系统廉政建设经验材料
链接地址:http://www.yisougongwen.com//index/article/detail/detail_id/15083.html
版权声明
作者原创,不允许二次传播,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,追究法律责任。
微信订阅号
联系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