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关于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迎查工作会议安排,现将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防止“非粮化”有关情况汇报如下。
一、健全完善“田长制”,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
粮食生产,根本在耕地。党中央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部署安排,从“保粮食能源安全”到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,再到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防止“非粮化”,充分表明“耕地保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”。2020年,国务院相继出台《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行为的通知》《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等文件,明确了耕地保护的方法路径。
为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2020年12月,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耕地保护“田长制”的通知》( 菏办发电〔2020〕70号)相关工作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出台《郓城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“田长制”实施方案》(郓政办发〔2020〕21号),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设置县、乡镇(街道)、行政村三级网格体系,建立由县长担任总田长、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田长、22名乡镇长和街道办主任担任一级田长、690名村主任担任二级田长,2099名网格员担任三级田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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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对关于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防止“非粮化”情况的汇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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